各单位(部门):
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及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二上”部门预算明细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科学精准编制2022年预算,更好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必须有保有压、保障重点。
2.要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
(1)从政策基调看,明年必须过“紧日子”;
(2)从发展态势看,明年只能过“紧日子”;
(3)从现有财力看,明年只能过“紧日子”。
3.要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1)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支出预算要严格控制,其中,“三公”经费预算以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项目支出要优化管理;
(2)加强资金统筹;
(3)统筹盘活资产。强化单位收费统筹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源;
(4)以项目库为基础改进预算编制。健全项目入库评审和滚动管理机制,健全项目安排机制;
(5)健全预算约束机制。健全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控制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坚持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
(6)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提质增效。申报预算时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结果应用。
4.按新《预算法》及上级文件要求,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各相关单位(部门)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及三年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填报2022-2024年支出规划(见附表一),并做好相应的基础工作,每年通过逐步更新滚动管理,建立我校中期预算管理框架,进一步强化三年支出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5.为便于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编制,提高预算执行率和工作质量,《表一、公用经费预算表》《表二、项目申报表》中单列了“政府采购预算明细及金额”、“政府采购用款计划(季度)”,请各责任单位(部门)加强事前调研,提前谋划采购,分年安排预算,准确填报预算(为便于执行,请提前与资产设备处和招标办公室商定)。
6.请各单位(部门)认真核定2021年及以往年度各类货物、服务、工程涉及的须2022年支出的合同尾款(指按合同约定预留的、尚未支付但需要在2022年支付的部分,如质保金;由对方单位支付给学校的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需要在2022年退还对方的款项不列入预算),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统一填报,具体要求:
(1)原由资产设备处管理的公用经费列支的货物购置类合同尾款由资产设备处负责填报;
(2)原公用经费列支的工程维修类合同尾款由基建处负责填报;
(3)其他公用经费涉及的合同尾款由原经费责任单位负责填报;
(4)各类尾款预算如涉及上年结转政府采购指标的,请咨询招标办公室后填列。
7.请各单位(部门)认真核实已在2021年签订并需要在2022年支付款项的合同,按照合同金额准确填报。因省教育厅不再审批下年度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审批未纳入预算的采购项目,合同生效时限需与会计年度相符。
8.需要对“一上”已申报项目预算作进一步更新完善的单位(部门),请根据上级反馈意见,严格按程序完成前期工作后,重新填报项目申报表(不得突破学校会议审定金额),“依据要相关、散总要相符、测算要明细、绩效要量化”,并按统一要求提供项目论证及评审材料。请资产设备处相应更新填报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含设备、软件、基建、大型修缮等)计划。按预算工作流程,除上级另有要求外,“二上”阶段不再受理新增项目支出预算申报。
9.报送时间:请于10月25日下班前将附表及0A审批截图(需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签)电子版传至邮箱52235951@qq.com。
10.相关咨询及联系人:
(1)财务处:周松、王雅琴,87787795;
(2)资产设备处:刘周,87588852;
(3)招标办公室:田刚,87588836。
附件:部门预算“二上”套表
财务处
2021年10月11日